7月5日上午,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平顶山市举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致电祝贺,平顶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秀田会见了会员代表,并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聚成、平顶山市民政局局长袁银亮、平顶山市公安局领导和6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同意筹备成立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的批复》,听取了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原省辖市副市长级干部王廷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并代表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作讲话。
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协会是由平顶山市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市公安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协会宗旨是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做斗争,深化平安鹰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协会业务范围主要是依法募集资金,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协助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开展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活动。
近年来,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层出不穷。2007年8月,平顶山市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由市委政法委变更为平顶山市公安局,2009年,平顶山市荣获“全国见义勇为城市奖”;2011年,平顶山市公安局荣获“全国见义勇为组织奖”,推荐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好司机共计5人及全省见义勇为模范7人,表彰市级见义勇为人员32人,慰问见义勇为人员5人,发放见义勇为抚恤金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