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14时许,一辆黑色轿车行驶至光山县马畈镇锡山村廖大塘附近的公路时,为紧急躲避一辆从右侧路口突然驶入主路两轮电动车,司机连人带车驶入旁边池塘中。当时正在塘边钓鱼的胡平发现后,立即放下鱼竿,取下塘边放置的救生圈,纵身跳入冰冷的水中,他将救生圈递给驾驶员,并用力将落水者往岸边推。这时,另外一开车路过男子詹伟看到有人落水,迅速从塘边找一竹竿,成功将汽车驾驶员李某救到岸边。不幸的是由于水情不熟,体力不支,最初下水施救的胡平却沉入水下。
事发后,光山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第一时间启动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程序,在充分调查、取证、核实的基础上,11月23日下午,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胡平、詹伟二人的救人行为评定确认为“见义勇为”。
11月24日上午,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彭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岑文煌等一行到胡平亲属家中送达《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并送上慰问金。
彭辉将确认证书和慰问金交到胡平亲属手中,并与他们亲切交谈,对胡平勇救落水群众献出宝贵生命的英勇事迹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其家属致以崇高敬意和亲切慰问。
慰问期间,彭辉叮嘱马畈镇、仙居乡相关部门和属地村委会,要关心和照顾好胡平家属,主动深入了解他们的所需所盼,不折不扣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