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河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359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推荐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参与“河南慈善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参选奖项
优秀慈善项目、优秀慈善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慈善项目”评选条件:旨在表彰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及社会创新等方面慈善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受助群体反响良 好、运作规范、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慈善 项目和慈善信托。该奖项主要综合考虑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的实 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项目的实施时间、受益对象、慈善效益、资金规模、社会影响及 其社会示范性和推广性。
(二)“优秀慈善组织”评选条件:旨在表彰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在慈善领域具有 示范引领作用,作出突出贡献,成效显著的慈善组织。主要考虑 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慈善财产运作管理规范、慈善信息 公开及时全面、具有行业示范和引领作用等。
三、简要事迹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是由河南省公安厅主管的,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公募慈善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履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相关职责,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全省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奖励,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政策宣传,组织对见义勇为人员和其家属的抚恤慰问帮扶救助工作,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全面推进基层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实现了“省市县建会、乡镇办建站、村社区配员”的目标;精心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开展了丰富多样的见义勇为宣传活动,营造见义勇为浓厚氛围;加大优抚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英模健康休养、英模子女夏令营、英模子女助学、见义勇为安居工程等优抚项目;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募捐活动,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优抚保障。
2010年1月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16年6月被河南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先进社会组织”。
四、公示时间
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1日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月21日18:00前电告。
联系人:周忠正
联系方式:0371-65396011
河南省公安厅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