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在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检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据悉,2018年,河南省各省辖市共确认见义勇为33起48人。2019年河南将安排见义勇为专项资金400万元。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对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及时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条例》颁布实施后启动了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条例宣传情况、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建立情况、各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情况、条例实施以来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情况、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集中检查,让良法推动善治,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据介绍,2018年,河南全省各省辖市共受理申报见义勇60起,共计83人,予以确认33起,共48人。共表彰省级见义勇为模范个人12人,团体3个,先进个人、团体7个。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先后召开了13次表彰大会,省级表彰奖励905名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各省辖市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本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截至2019年4月,郑州、洛阳、平顶山等12个省辖市均建立了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同时,2018年河南省财政安排见义勇为专项资金400万元,增长33.33%,2019年继续安排见义勇为专项资金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