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确山县不断探索见义勇为评定工作机制
近年来,驻马店确山县见义勇为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有关工作要求,依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不断探索见义勇为分层定级评定、不断完善见义勇为评审程序,不断提高表彰奖励频次等工作机制举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扩大表彰范围。为激励更多人见义勇为,扩大表彰范围,确山县在《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探索,制定了《确山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细则》,对达不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条件的延伸了两个档次“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光荣证”进行表彰奖励。细则中,对见义勇为在本县有较大影响的事迹,不足以评定为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群体)”称号,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奖励,并根据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提高奖励标准;对属见义勇为范畴内行为,事迹不够突出的,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正能量影响的,颁发“见义勇为光荣证”,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并根据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提高奖励标准。通过拓宽分层定级评定,可以使更多的见义勇为正能量得以评定。自2021年制定《确山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细则》以来,共评审“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群体”2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6人次、“见义勇为积极分子”19 人次、颁发“光荣证”13 人次。
二是创新评审形式,提高评审质量。县域内发生见义勇为事件后,由村(社区)联络员及时申报,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积极调查核实,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步跟进。调查材料由工作站进行收集,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必要时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经过调查、核实、上报、层层把关,由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评定会议,县协会理事长列席会议。评审会上,对申报的每起事件播放讲解第一手资料制作的短视频,各成员逐项事件发表意见,确定评定级别、奖励现金数额,对不符合条件的预以否决。评定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在县“红色确山”公众号予以公示,由县政府下发表彰决定文件。县协会及时建档录入进行信息化管理。县评定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召开五次评审会,评审事件28起,其中通过26起,否定2起。
三是提高表彰频次,增强社会效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英模表彰,肯定成绩,发扬光大。2022年以来,我县隆重召开了三届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规格高规模大,共表彰见义勇为人员38 人,集体2 个,颁发奖金39.6 万元。他们来自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铁路、部队、乡镇政府、农村等不同行业,他们的事迹走进了“六进”,并在县主要宣传平台、新闻媒体、城区固定宣传屏幕、主题公园等广泛宣传,以点代面,扩大了见义勇为的宣传面和影响力,让见义勇为事迹在红色确山代代相传,为建设平安确山做出积极的贡献。2023年5月,省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梁美兰一行来确山调研,对确山评定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