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研究见义勇为工作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守护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当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坚强后盾”。在南阳市公安党委第124次党委会上,市公安局党委要求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在加强见义勇为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具体工作的同时,针对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拟定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保护措施。2021年,南阳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见义勇为工作11次,一年中市局党委会坚持“每单月研究见义勇为工作”,雷打不动,形成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坚持研究见义勇为工作,也带动了全市11个县(市)公安局党委都形成了年度每单月研究见义勇为工作制度。
2021年初,南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石秀田提出,公安机关是见义勇为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要把见义勇为工作列入公安机关党委会议内容,常抓、常议、常管,加强研究弘扬见义勇为、营造见义勇为氛围等见义勇为工作,真正担当责任,从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方面发挥作用。市公安局党委形成了见义勇为是公安机关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方法和力量补充,是解决维护社会治安警力有限的重要渠道,是发挥无穷的民力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措施的共识。市局坚持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见义勇为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见义勇为工作,与部署开展公安工作紧密联系、紧密结合,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办事案件时都要筛选是否有见义勇为行为,加强见义勇为行为的举荐,不仅有效地促进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而且提升了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效能。桐柏县一男子持刀伤人后,逃跑时被2名见义勇为人员当场抓获,为公安机关及时破案争取了时间。
南阳市公安局党委会坚持研究见义勇为工作,保证了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确认、见义勇为人员事迹得到及时挖掘和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困难得到及时帮扶和救助、见义勇为氛围更加浓厚。2021年南阳市公安局扎实开展见义勇为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关爱见义勇为、为见义勇为人员办事实,用见义勇为榜样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确认见义勇为行为28例、47人,有效地促进了全市踊跃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